铁岭市国资委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
年初以来,市国资委结合推进《铁岭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0-2022年)》,不断完善制度体系,切实深化劳动、人事、分配三项制度改革,构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、员工能进能出、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用工和分配机制。
一是印发《关于规范出资企业用工管理及员工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要求企业在优先盘活内部人力资源存量的基础上,全面实行员工公开招聘。同时,通过控制用工总量、创新用工方式、建设岗位体系、规范劳动合同、畅通退出渠道,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用工制度机制,探索灵活高效用工方式。
二是印发《关于在市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着力破解经理层成员无任期、无契约,或有契约但不具体,签约主体不明确、目标设定不科学、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和岗位调整方面应用不刚性等问题。
三是印发《2021年铁岭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(集团)三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方案》,坚持业绩考核导向,推动企业将考核结果和职务升降、薪酬分配紧密挂钩,实现职务能上能下、收入能增能减;坚持人工成本控制,推动企业建立人工成本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机制,完善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。
